关于护理保险

关于护理保险
护理保险是什么?
护理保险是当该保险的被保险者被认定为需要接受护理服务后,根据认定等级的不同,可以得到对应的护理服务的一种保险制度。
需要居家进行疗养的患者,如果能很好地利用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,将可以节省大量的医疗费和护理费支出。
护理保险的被保险者是指?
第一号被保险者: 65岁以上的人士
→不管何种原因导致的护理需求,均可适用保险金。
第二号被保险者: 40岁以上64岁未满的人士
→※因为特定疾病导致的护理需求,可以适用保险金。
※【特定疾病是指?】
癌症(晚期)/类风湿关节炎/肌萎缩侧索硬化症/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/
伴随骨折的骨质酥松症/
40到64岁之间发生的老年痴呆症(阿尔茨海默病、血管性痴呆等)/
进行性核上性麻痹、皮质基底变性及帕金森病/
脊髓小脑变性症/椎管狭窄症/成人早老综合征(Werner综合征等)/
多系统萎缩症(Shy-Drager综合征等)/
糖尿病性神经病变、糖尿病性肾病及糖尿病性网膜症/
脑血管疾病(脑溢血、脑梗死等)/闭塞性动脉硬化症/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肺气肿、慢性支气管炎、喘息性支气管炎、弥漫性泛细支气管炎)/
伴随着两膝关节及股关节显著变形的变形性关节症
使用护理服务之前的流程
咨询所在的市・区役所或支援中心, 申请进行护理的认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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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是否需要护理, 并进行护理等级的认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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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看护管理员制作看护计划 | ![]() |
开始使用护理服务 |
根据主治医师的意见书及上门调查结果,初步把握患者情况,再根据电脑系统和审查员的复审及判断,最终确定护理等级(护理等级1〜5,支援等级1・2)。
※本院可以出具主治医师的意见书。
※从申请到认定一般需要30天。
【看护管理员(护理支援专员是?】
看护管理员是护理的专业人士。
主要负责与护理服务的使用者及家属沟通,制作护理计划并与相关的机构进行沟通协调。
【护理计划是?】
护理计划是明确将要接受何种护理服务的计划。接受相关服务之前,这样的一份计划必不可少。
通过护理保险可能享受到的服务主要有以下这些:
在家可以享受的服务 | 上门护理 | 由家庭护工帮助解决洗澡、吃饭等问题的护理和生活支援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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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门看护 | 由护士根据医生的指示,提供健康管理和疗养上的支持的服务。 | |
福利用品租用 | 可以提供日常生活及护理中需要用到的轮椅、看护床的租用服务。 | |
当日往返设施的 利用服务 |
设施护理 (日间护理) |
通过当日往返的方式,接受吃饭、洗澡以及机能训练等支持的服务。 |
设施康复 (日间看护) |
在设施或者医院里,由理疗师等进行康复性训练,以维持并恢复身心机能的服务。 | |
短期入住服务 | 短期入住生活护理 (短住) |
短期入住设施,接受吃饭、洗澡以及机能训练等支援的服务。 |
居住式服务 | 特定设施居住生活护理 | 居住在养老院等设施的老年人接受护理以及生活支援的服务。 |
设施式服务 | 特别照料养老院 | 在自宅生活有困难,需要全面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士入住的养老设施。 |
小规模多功能居家护理 | 以当日服务为中心,根据使用者的选择灵活提供短住、上门护理等方式,提供生活支援和机能训练的服务。 | |
定期走访・临时对应式的上门护理看护 | 定期走访和需要时的临时上门相结合,进行洗澡、排泄、吃饭等护理和日常生活中的紧急应对的服务。 |
※根据护理等级的不同,接受的服务可能有所不同。
【接受服务时的费用负担情况】
护理保险的服务,因具体服务项目的不同,费用也会有所不同。
使用服务后需要自行支付的费用,原则上是护理服务总费用的10%。
(根据个人收入的不同,也可能出现自付20%或者30%的情况)
※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护理等级所定的给付上限(参考下表)的情况下,超过部分需要全额自行承担。
※根据接受服务的不同,住宿费、餐饮费、日常生活费等也可能需要自行承担。但对于低收入的人群,单月的费用过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费用减免。
不同护理等级对应的月给付上限
月给付上限(自宅居住的情况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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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护理5 | 36万2,170日元 |
需要护理4 | 30万9,380日元 |
需要护理3 | 27万480日元 |
需要护理2 | 19万7,050日元 |
需要护理1 | 16万7,650日元 |
需要支援2 | 10万5,310日元 |
需要支援1 | 5万320日元 |
2019年10月的数据
文京根津医院
地址:〒113-0031 東京都文京区根津1-1-18 Paraíso和田大厦3F
电话:03-3821-2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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